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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工学院关于做好全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 作者:黄鹏娟
  • 时间:2022-09-19
  • 点击:1231
  • 来源:教务处

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教育部启动了全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2号)精神,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校顺利完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新疆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有7个专业,共计117名在编教职工。长期以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以兴疆固边为己任,始终把语言文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形成了以黄红日副院长为组长的领导班子,组织部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积极落实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2.以《大学语文》为基础,构建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体系。

3.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MHK考试为抓手,着力提升师生语言文化素养。

4.发挥学校推普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活动。

5.开展社会服务,大力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先进个人:韩娜

韩娜,女,汉族,1987年4月生,江苏邳州人,中共党员,2014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赣南师范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毕业,讲师职称,现任新疆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师。

该同志从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和推广工作已有七载。作为一名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者,认真贯彻国家与省、市、县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和标准,加强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等各项工作。工作实绩如下:

1.发挥课堂推普阵地作用。

2.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研究。

3.组织参加各类竞赛,提高学生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4.开展推普培训,践行民族团结。

5.参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撰稿:黄鹏娟

审核:陈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