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工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干货集锦!
  • 作者:人事处
  • 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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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初我们将《新疆理工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亮点和重点都给各位老师梳理了一番,那么今天再给各位老师讲讲《考核办法》中的干货!

一、师德师风

《考核办法》将师德师风定为考核首要标准,严格执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

二、人才培养

(一)分级分类的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是重点

《考核办法》中关于教学工作量化考核分为年均教学工作量和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相关量化指标综合了《新疆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新理工党发〔202117号)以下简称《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和《新疆理工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修订)》(新理工党发〔202217以下简称《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两个文件的相关内容

1.《考核办法》中教学工作量不是单一的纯教学工作,而是由多方面构成的,各位老师可以参考《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计算方法为:

1)年均教学工作量=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环节工作量(非课程类教学工作)。

2)课堂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周学时×计划周数),不乘算相关系数。

3)其他教学环节工作量(非课程类教学工作),包括:指导毕业(学位)论文(设计)、指导各类学科竞赛、校内监考、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竞赛、大创项目等。

2.教学工作量均由教务处审核把关,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与《任职资格评审办法》中职称评审的课时量基本一致,各位老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完成了职称评审所需的工作量,是不是一举两得呢!

(二)教学效果评价是核心

《考核办法》中将教学效果评价单列出来,目的在促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让老师们时刻谨记,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要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争作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三、科学研究

《考核办法》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考核参考指标》中将科研工作分为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研成果三类,按照TABCDE分为六个级别,正高级岗位只计算B类及以上、副高级岗位只计算C类及以上、中级岗位只计算D类及以上教科研任务。

根据科研处《新疆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试行)》(新理工发〔202216号),我们来看一看我们具体需要完成什么工作。

(一)科研项目

1.正高级:主持省部级及上级别项目(课题)或参与国家级课题(前3名);横向课题到校经费(理工类≧15万,人文社科类≧8万);

2.副高级:主持地厅级(不含校级)及上级别项目(课题)或参与省部级课题(前3名);横向课题到校经费(理工类≧8万,人文社科类≧2万);

3.中级:主持校级或参与地厅级及以上(不含校级)教科研项目(前3名);横向课题到校经费(理工类≧0.5万,人文社科类≧0.2万);

4.初级: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即可,科研业绩暂时不做硬性要求。

(二)科研奖励

1.正高级:获得获省级(教育厅)高校教科研成果奖;

2.副高级:获省其他厅局级教科研成果奖(地厅级党委、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奖);

3.中级:获校级及以上科技奖、教学成果奖;

4.初级:获得校级教育教学、科研荣誉。

(三)科研成果

1.正高级: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发表SCI四区及以上期刊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行业标准;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实验室、科研平台、一流学科等;应用研究报告或咨政报告被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或采纳;成果转化:到校经费单次(理工类≧10万,人文社科类≧5万),三年累计(理工类≧20万,人文社科类≧10万);

2.副高级: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出版其他专著、译著;第一作者获得实用型发明专利等;主持或参与地厅级(不含校级)实验室、科研平台、一流学科等;应用研究报告或咨政报告被地厅级领导肯定批示或采纳;成果转化:到校经费单次(理工类5万,人文社科类≧3万),三年累计(理工类≧10万,人文社科类≧5万);

3.中级: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发表CSCDSCD或科技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参与编著教材、专著;主持或参与校级实验室、科研平台、一流学科等;应用研究报告或咨政报告被县市级主要领导肯定批示或采纳;成果转化:到校经费单次(理工类≧3万,人文社科类≧1万),三年累计(理工类≧5万,人文社科类≧2万);

4.初级:以第一作者(单位)发表普刊论文。

四、公共服务

制定公共服务考核旨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公共服务参与度,提高教职工服务学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意识。

具体完成内容如下:

1.常规工作:担任班主任(2分/年);指导学科竞赛、假期实践等取得不错成绩(1分/次);实践锻炼(1分/月)。

2.能力提升:指导青年教师(2分/年/人);担任各类校级及以上评审会的评委(1分/次);开展主讲党课、团课、专题讲座等(0.3分/次)。

3.拓展提高:线下招生就业宣传工作(1分/次);线下人事招聘工作(1分/次);参加“访惠聚”支教等工作(1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