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有我,共促公平”——新理工在行动
  • 作者:黄金文
  • 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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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在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构建大思政格局下的法治育人体系,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公平,新疆理工学院组织校团委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联合温宿县人民检察院、温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三家单位,在校内、温宿县金桥超市及温宿县农贸市场共同开展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法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新疆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办主任王腾飞老师和法学教研室李琼老师带领本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志愿者温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金桥仓储超市和温宿综合农贸市场进行普法宣传。

    我校学生志愿者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展示了执法过程中收缴的假冒伪劣产品,并就伪劣产品的危害及维权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部分仿制产品不仅使用劣质原料,影响人民身体健康,还侵犯了真品的外观专利。宣传人员认真告知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如果在生活中购买到类似上述产品,请立刻拨打电话12315进行维权,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一定会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旦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了损害还可以拨打报警电话,甚至向法院起诉。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在接下来的执法活动中,会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产品的打击力度,以促进市场经济和平稳定的发展。


    新疆理工学院学生志愿者与温宿县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的普法宣讲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与此同时,校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讲也开展得如火如荼。新疆理工学院校团委与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分团委法学社共同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讲、“维权有我,共促公平”为主题的签名活动、维权法律咨询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竞答等活动,使广大师生进一步学习了维权知识,提高了维权意识,激起了广大师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兴趣。法学教研室主任黄金文老师在现场指导本次活动,并向前来咨询的同学解答了许多有关维权的法律问题。


普法宣传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通过这次活动,既锻炼了本校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又极大地提升了大学生的维权意识,使我校大学生不仅关注自身,而且关注社会权益,树立起维护自身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本次校内外共同合作,联合普法,以法治实践夯实育人实效,进一步彰显了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疆方略的决心和成效,对推动构建大思政格局下法治育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黄金文

审核:于庆伟